日前,为加强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漳州市政府出台《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整改方案》。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漳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完善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通过内部机构整合,将加挂在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心独立设置,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参照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萧镇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