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二手房碰上“假房主” 欲退“首付”遇阻
zz.fjsen.com 2013-08-02 10:01 曾炳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 中介赚取差价 房东无法讨回 市民胡女士:我要出售一套旧房,找到中介,报价35万元,中介经纪人曾某先支付了15万元现金给我,并出具了一张三个月内归还20万元的欠条,双方办理了一份公证,声明:胡某委托曾某代为办理该房屋的出售、过户、收取购房款等特别的授权。两个月后,我发现新房东已在装修,才知道曾某将该房屋作价42万元售出,并已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我找到曾某,要求他返还20万元,并将多赚的7万元分给我3.5万元,曾某以手上没钱为由拒绝,还扬言说,上法庭的话,也最多还20万元,其他的我一分也别想拿。 黄志丽:本案中的情况,相当于胡女士把房子卖给中介,中介再卖给第三方,然后由胡女士和第三方签合同。这对胡女士的伤害很大,确实让她无法享受多赚的差价。 中介公司常会利用信息优势,不让买家和卖家接触,自己另行与卖家签订委托协议,或是办理特别授权的公证,这样不止可以防止跳单,而且还能赚取差价。对卖家而言,这样做的风险很大,极有可能会造成中介自行将房屋出售后,连售房款都不交付给卖家的后果,甚至可能一房多卖,导致卖方被起诉惹官司。 4 中介收定金 违约要赔双倍吗 市民庄女士:我通过房屋中介,向高女士买房,谈定55万元。我当场支付2万元定金,由中介收取,并出具一张由其自行填写的收款收据。3天后,我和高女士签合同,约定双方10天后办理过户,我付了剩余的53万元。但是才过7天,我收到中介电话,称高女士反悔不愿卖房,我要求高女士双倍返还定金。她说那2万元是中介收取的,她没收到,不愿双倍返还。我该怎么办呢? 黄志丽:庄女士所说的纠纷,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中介收取报酬,系居间合同,不应当与房屋买卖合同糅合成一份合同;二,不管是定金、预付款还是订金,该款项应当直接交给卖方,由卖方亲自出具收条交买方收执,而不应当由中介收取并由中介出具收条。 本案中介把预付款或定金自行收取并出具收条,主要原因是中介作为提供居间服务方,担心出现买卖双方避开中介,自行协商的“跳单”行为,导致中介费无法及时兑现。现实中,如果买卖双方为规避该笔劳动报酬而“跳单”,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起诉买卖方,不应自行收取该笔费用。 本案中,因为卖房者没有收取定金,也不知道定金的存在,因此不用担责,也不用双倍返还定金。但是,中介必须返还私自收取的2万元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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