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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建筑垃圾、砂石运输处置管理规定》

zz.fjsen.com 2013-12-02 10:5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整治】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成前置条件

目前,漳州市“渣土办”已成立联合执法大队,抽调城管、交警、交通、住建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开始对非目录库内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砂石运输处置活动进行查处,这一行动将至少持续5年。

《规定》中,对“渣土办”及住建、交警、城管、交通、水利等10多个部门,都厘定了任务和职责,建立抄告协作制度。其中,住建部门在办理房建、市政、工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要先核实是否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即是否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同时将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抄告市渣土办。

城管部门接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委托,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相关单位和个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城管部门办理即可。

【处罚】梳理三类违规行为

哪些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昨天,漳州“渣土办”结合《规定》,梳理出三大类。市民一旦发现,可拨打热线0596-2898027进行投诉举报。

城管部门查处的: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出借、转让、涂改《处置证》;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造成“滴、撒、漏”污染路面的。

交警部门查处的:不按规定的具体时间、运输路线行驶的;车辆改型、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超速、超高、超载的。

交通部门查处的: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经营的。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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