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网购假冒打印机硒鼓 未出售便获刑罚10万

zz.fjsen.com  2014-04-09 20:55:35   来源:漳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通过网络广告,联系购得一批假冒硒鼓和粉盒,没想到未销售出去,便被查获。4月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贺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开店做电脑配件的贺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展示的硒鼓、粉盒都较为便宜,经营此业务的贺某心里清楚,这种价格只能是假冒品。但为了营利,贺某电话联系卖方,以明显低于正品市场价格的低价,购买高仿的惠普、三星、佳能、施乐、兄弟等品牌的硒鼓329个和佳能牌粉盒45个,价值共计192969元,准备用于销售。

这些假货购得后,贺某一直将其存放在芗城区新华南路南国天地乙幢其家的杂物间内,直至2013年4月23日,贺某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被查扣了上述物品,次日贺某被警方取保候审。

经北京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兄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物品均系假冒他们公司名称、地址及注册商标的假冒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贺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欲予销售,其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计人民币192969元,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犯罪未遂,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且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贺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

买假行为同样可构成犯罪

有人认为,买点假货来卖不会构成犯罪,然而,现行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数额达到一定的量,买假行为也可能触犯刑律而被判刑。

本案被告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一法律条文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条八项之规定,即:

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以上要说明的是: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货值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被告人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为19万多元,应处三年以下刑期。

关于罚款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本案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即本案非法经营数额为19万多元,处罚金为10万元,被告人对于此罚金判决也已认缴。 ⊙朱灿明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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