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张按“面积”采伐林木许可证发放

zz.fjsen.com  2025-09-05 08:18:43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漳州市首张按面积批准采伐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南靖县成功发放,林农黄先生成为该项新政策的首位受益者。这标志着漳州市在深化林业改革、落实林农采伐处置权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办理过程中,黄先生来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仅一个工作日便顺利领证。“以前伐区调查设计程序复杂,要等3到5天,现在只需填写简易调查设计表,一天内就能完成审批,省时省力还省钱。”黄先生高兴地表示。

据悉,南靖县近期出台《南靖县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批准采伐技术实施方案》,通过精简调查设计因子和审批材料,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林业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指导林农准备材料,实现单宗采伐审批一日办结,平均为每户节约费用500余元。

南靖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往按“蓄积量”批准采伐,从审批到实际采伐间隔较长,林木持续生长,易导致实际采伐量超出许可范围,林农面临法律风险。新政改按“面积”控制,林农在核准面积内可自主采伐,操作灵活性和法律安全性显著提高。

南靖县作为南方集体林区重要县,集体林地占比超8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经营碎片化问题凸显,采伐管理限制多、自主性不强,影响林农经营和抚育积极性。本次试点推行“按面积批准采伐”,是漳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林农积极性、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为全市林业改革提供了新经验。(张志伟 陈花玉 庄伟杰)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