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颁发首份居住权登记证明

zz.fjsen.com  2025-09-08 17:57:0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漳州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为居民严女士颁发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漳州开发区颁发的首份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漳州开发区正式落地实施。

此次居住权首次登记由严女士与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申请,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双方签署《居住权合同》并延时服务为其完成业务受理。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书面协议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设立的,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设立可为养老用房保障、离婚后共同居住、继承后共同居住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保障特殊群体“住有所居”提供法律支撑。

下一步,为保障居住权登记落到实处,漳州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将多渠道开展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居住权登记”的知晓率,满足有办理需求的群众获取相关业务信息。(洪艺凤)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