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让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号清零”

zz.fjsen.com  2025-10-17 09:39:12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食品安全抽检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火眼金睛”,也是消费者的“安心盾牌”。截至10月8日,漳州今年共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722批次。每批次抽检完成后,不合格食品如何处置?

为进一步提升核查处置效率与质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350”工作机制,通过“首发即查、事不过三、五必带电、销号清零”四大核心环节,明确了食品抽检不合格从接件到销号的全流程操作规范,构建起一张严密的食品安全防护网,不仅提升了监管效率,更将对问题企业的惩戒与帮扶相结合,实现了监管的“力度”与“温度”并存。

快速响应,跑出应急处置“加速度”

“1350”工作机制中的“1”代表“首发即查”。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下达核查任务,即时建立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台账,启动“容缺受理”——即便材料暂不齐全,也要先启动调查,避免推诿扯皮导致风险扩散。

以近日龙文区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手工虎皮蛋糕”在抽检中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事件为例,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全面排查问题原因,三天内召回全部不合格产品,有效控制风险扩散。“以往面对抽检不合格食品,需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方书面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流程繁琐、耗时较长。不合格食品早就吃完了。”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黄庆华表示,“1350”机制建立后,将应急处置时效大幅压缩,实现“发现即管控、违规即处置”。

严管重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350”机制将对企业的监管责任层层压实,通过“事不过三”和“五必带电”两大核心措施,构建了对违法行为的“刚性规则”。

“事不过三”意味着同一企业同一品类一年内累计3次不合格,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同时派出专业指导组,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帮企业排查问题,确保整改“对症下药”,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五必带电”则更显监管的“硬核”态度。一年内生产经营同一类食品累计出现5次及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时,启动“双向调查”。一方面严查企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使用违禁原料等故意违法行为,如有则依法吊销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刀刃向内,核查监管人员在处置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监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帮扶并举,闭环管理消除风险

“1350”机制的最终目标是实现“销号清零”,确保问题彻底解决,所有核查处置工作需在45日内完成。

为了确保这一环节落到实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业指导小组,对完成处置的企业进行现场“复诊”,重点帮助企业查清不合格原因并指导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确认风险全部消除后才能在台账中销号,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手”。

这一机制不仅是监管“利刃”,更是帮扶企业的有效抓手。

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两批次牛肉干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后,执法人员立即与企业一同排查,发现是原材料五香粉菌落总数超标以及内包车间从业人员手部消毒不彻底所致,随即指导企业有效整改,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保姆式”服务。这一案例生动地诠释了“1350”机制的精髓——处罚是手段,帮扶是目的。通过“靶向式”帮扶,推动企业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管控能力,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又为企业纾困解难。

市市场监管局“1350”机制让食品产业“保安全”与“促发展”双轮共驱,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监管经验。

“漳州是全国‘12315’的发源地,‘1350’机制与‘315’执法为民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消费安全。”黄庆华表示,这一机制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举措,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于食品安全领域,通过“你点我检”倾听群众需求,以“企业整改+监管帮促+群众满意”构建共治格局,共同为漳州市民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以主动作为的方式帮扶企业在问题整改中提升,助推漳州千亿级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漳州融媒记者 黄天航)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