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新规

zz.fjsen.com  2026-03-02 08:07:20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漳州市住建局印发《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准)龙头企业的评选方式、扶持力度、准入机制等方面作出优化调整,旨在进一步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原试行方案同时废止。

据了解,2025年漳州市共评选龙头企业29家、准龙头企业66家,扶持(准)龙头企业发展细分专业工程,新签合同额超12亿元,龙头企业产值贡献率超80%。根据《细则》,评选实行“直接入选+评审入选”双轨制。新晋升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享受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待遇,直接入选相应专业龙头企业。市外特级企业在漳设立控股子公司,年度产值或在建工程超1亿元的,可直接入选准龙头企业。年均产值超100亿元的县(区)可推荐2家准龙头企业,其余县(区)可推荐1家。申报龙头企业须具备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一年产值不低于10亿元;准龙头企业近一年产值不低于3亿元。

在评选规模与方式上,房屋建筑类评选龙头企业20家、准龙头企业30家,市政工程类各评选20家和30家。市外新迁入的一级企业给予1至2年资格顺延,特级企业直接入选。存在安全事故、被列入“黑名单”、串通投标、欠薪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将动态清出。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每年进行复核,新入选企业继续享受“专精特新”扶持政策。企业可通过市住建局官网获取申报通知,按要求提交材料,经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布名单。(漳州融媒记者 曾婷婷 通讯员 林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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