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试“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破解侨房难题
zz.fjsen.com 2026-06-01 15:58: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目前,漳州市直管公房部分房屋来源于华侨“信托”房产,当涉及退托管、产权返还等事项时,如何高效、规范地办理相关手续,成为当前管理的一道现实考题。为此,漳州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公房运营单位积极探索破题之策,以一起“华侨信托房退托”事项为突破口,首次实践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模式。 近期,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办理华侨信托房退托事项中,首次探索采用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模式,即由法院依法指定遗产管理人,该管理人凭生效法律文书,全权代表全体继承人办理房屋退托管及相关手续。通过“法院指定”替代原需全体继承人完成境外公证及领事认证的冗长流程,彻底打通了过去在人员召集、流程落地、管理归属方面的堵点。这一创新实践,为涉侨房屋处置探索出一条全新路径。 据记载,漳州市自1953年开始接收华侨私人房屋信托业务,目前市区直管公房中涉及华侨信托房屋约130间,面积约7300㎡。近年来,在落实侨房政策、办理退托管及产权返还等业务中,传统办理模式高度依赖继承公证程序,海外继承人需先在居住国完成公证手续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再回国办理相关业务。该模式仅适用于继承人明确、亲属关系清晰简单的少数情形,面对多数历史久远的涉侨房产,普遍存在三大堵点:人员召集难,继承关系复杂且人员散居海外,意见难以统一;流程落地难,公证要求全员确认,手续繁琐、周期漫长;责任归属难,缺乏明确主体管理侨房租金及日常维护。这三道壁垒,长期困扰着涉侨房屋的规范处置。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在特别程序中新增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相关规定,为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变更、撤销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流程,也为破解涉侨房产继承困局开辟了新路径。 此次市直管公房“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相关做法,通过司法手段打通侨房办理瓶颈,显著提升华侨退管业务处理效率,有力推动涉侨服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破题”转变,为全市乃至更广范围内涉侨房屋的规范处置、长效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范本。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深化司法路径在侨房处置中的应用,联动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及公房运营管理单位,推动侨房处置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全力保障华侨、归侨及侨眷的房屋合法权益。(许志祥 郭菲菲 郑文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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