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打出手”到“握手言和”

zz.fjsen.com  2026-08-13 17:49: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在芗城区综治中心法学专家咨询工作室,张某和程某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几个月前,这两家人还为生活琐事怒目相向、拳脚相加。如今,两家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张某与程某均租住在芗城区通北街道大同村,张某一家住楼上,程某一家住楼下,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上下楼邻居。今年3月31日凌晨5时许,两家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不断升级,从言语争吵发展为肢体冲突。扭打过程中,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张某背部、肢体多处软组织挫伤、牙齿脱落,程某的妻子高某腰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张某、高某的损伤程度均属轻伤二级。一起因邻里琐事引发的纠纷,就这样演变成了刑事案件。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芗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芗城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黄燕斌与同事在阅卷中发现张某和程某是上下楼邻居,但此前并无深仇大恨,矛盾根源在于日常噪音干扰生活、影响作息等琐碎问题。“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会让两个家庭从此‘结下死结’。”他们意识到,这起案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

如何既依法办案,又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芗城区检察院启动了“检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黄检察官他们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疏导因长期上下楼生活摩擦积累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楼上楼下住着,以后还要天天见面。楼下要体谅楼上正常生活难免有动静,楼上也要注意减少对楼下的干扰。与其结一辈子的仇,不如各退一步、握手言和。”黄检察官他们既讲法律责任,又谈邻里情分,真诚的调解促使张某、程某逐步认识到自己冲动伤人的错误,进而彼此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

鉴于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芗城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后,黄检察官他们对张某和程某进行了回访,张某、程某都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理性处理邻里关系,绝不再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回访确认了两家人确实相安无事,楼上楼下曾经的“火药味”已烟消云散。在黄检察官他们细心考虑、不懈努力下,这起邻里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成功化解,是芗城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调对接”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芗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调解”工作模式,以检察官为主导,整合社区网格、派出所等基层治理力量,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将检察履职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怨、治理一片”,让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陈梅芩 王成洲 文/图)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