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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竟未签劳动合同 公司担责赔付两倍工资

zz.fjsen.com 2013-09-12 10:30  曾炳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员工拿了合同没签 公司担责 离职后,员工要求公司支付没签合同应承担的二倍工资,得到法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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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2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合同给了员工,结果员工在职7个月都没有签。离职后,员工将公司告上法庭,讨要欠薪,并要求对方承担未签合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这是否合理?法庭审理认为,公司所说的员工未签合同,自己不用担责缺乏法律依据。依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昨日,南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南靖一家科技公司支付员工小庄二倍工资的不足部分,并支付欠薪。

【案件】

上班7个月 工资未足额发放

去年7月18日,小庄到南靖一家科技公司任财务人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职7个月,公司每月均未足额发放工资,也没有为小庄缴纳社保。今年2月1日,小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移交手续。

因公司迟迟未支付所欠工资,小庄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很快,南靖县劳动部门做出仲裁裁决书: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小庄的劳动报酬7307.34元,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2977.1元,还有伙食补贴100元;另外,公司应为小庄补缴7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小庄对仲裁结果不满,认为公司应当支付更多,向南靖法院提起诉讼。

【说法】

未签劳动合同 责任在谁?

法庭上,小庄提出,公司应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7556元。

公司辩称,小庄到公司后,公司已发放劳动合同,但小庄拖延至离开公司仍未签,此责任应由小庄承担。公司不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纳。依劳动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本案中,小庄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至2013年1月31日止,共计5个半月,合计金额为15664.96元。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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