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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藏油桶还灌上水泥 漳浦三男子残忍杀死老乡

zz.fjsen.com 2013-09-27 07:19  陈志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尸藏油桶灌水泥 弃百公里外”追踪 两名主犯 一死刑一死缓 厦门中院昨日宣判,另一凶手获刑18年

东南网9月27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周赞马)因赌债纠纷,孙小毅在厦门被3名漳浦老乡勒死,藏于水泥浇注的油桶中。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林潇甄提议杀人,纠集人员,为主犯,被判处死刑;黄明宝刑满释放未满5年再次犯罪,积极实施杀人行为,为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薛家付配合杀人,是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三名案犯均为漳浦人,其中,林潇甄29岁,黄明宝36岁,薛家付27岁。

法院审理认为,3人无视他人生命权利,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外,三人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345401元,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为,黄明宝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五年,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林潇甄提议杀人,纠集人员并积极实施,为主实施毁尸灭迹行为,是主犯;黄明宝积极实施杀人行为,是主犯;薛家付配合实施杀人行为,是从犯。

因此,法院一审判处林潇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黄明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对黄明宝限制减刑。

薛家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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