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 正文

漳州海边小店私收停车费 还自印小票当“发票”

zz.fjsen.com 2013-10-16 07:12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到小店门口停车的车辆每天都很多,每辆车交10元,这家店一天下来得赚多少钱啊!回到漳州后,卢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这个收费点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有没有地税发票?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于是,卢先生将在七星海被小店收了停车费之事发到了微博上,不少网友反映他们也被这家小卖部收过钱,但是因为是10元钱,就懒得去计较。《中国青年报》福建站站长陈强在微博上将该小卖部自印小票收费的行为形容成“等同于自印货币”。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到漳浦县物价局。该局林局长表示,物价部门未批准该小卖部收停车费,小卖部属于无证收费,虽然该问题不属于物价部门管,但他们会将此事转到赤湖镇当地相关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随后卢先生也向漳州市工商、税务部门投诉,工商、地税部门表示,将会派出该小卖部所在辖区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昨日,记者从漳州市工商部门获悉,目前该起投诉已分流到该小卖部所在辖区部门,正在调查中。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