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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前妻偷偷带走 他有抚养权却与儿子生分离

zz.fjsen.com 2013-10-17 09:32  林深圳 戴江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拥有抚养权 却难见孩子面 温州一对夫妻离婚后,儿子被母亲接到漳州生活,父亲苦苦寻找半年多

现在,父亲只能隔着学校的铁门看望儿子

东南网10月17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 戴江海 文/图)夫妻离婚,抚养权归父亲。可如今,他连见儿子一面都很难。

自从前妻将儿子偷偷带离温州老家后,他苦寻半年多,终于有了儿子的下落,儿子就在漳州市一所学校上学,但当他提出要带走孩子时,被学校拒绝了。

转眼间,戴某在漳州已呆了20多天。报警,向漳州本地法院求助,为了把孩子带回家,戴某想尽办法,但至今仍未能如愿。

【案件】

没有抚养权,却擅自将孩子接走

戴某与前妻林某于2006年8月订婚,今年1月离婚,经温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儿子乐乐(化名)的抚养权归戴某。

今年2月2日,林某到戴某家中看望儿子时,将其偷偷带走。戴某发现后当即报警,可一直没有孩子的下落。

直到6月初,戴某接到林某打来的电话,林某说她要将孩子抚养到18岁后再归还。戴某自然无法接受,只能继续四处打听前妻的下落。

9月9日,在林某回温州一家医院探望生病的父亲时,被戴某得知。在戴某的追问下,林某说出了实情,孩子已经被送到几百公里之外的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崇文学校上一年级。

虽然知道了孩子的下落,但戴某还是未能将孩子接走。漳州崇文学校校长王来勇表示,乐乐是林某送到该校上学的,因此学校无法将乐乐直接交由戴某带走。“要么双方协商好;要么通过法律途径或由法院等部门第三方公证。”

无奈之下,9月底,戴某向芗城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求助,经该所副主任朱志平和戴某到崇文学校协商,戴某与乐乐再次见面。

昨天下午两点半,隔着学校的铁门,戴某见到了儿子,这是他在漳州第三次与儿子见面。“你要不要跟爸爸回老家?”“不要。”父子俩简短的对白,让戴某伤心不已,但他更担心的还是儿子在他乡上学。戴某称,如果领不回孩子,他也打算常住漳州。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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