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小区延期交房引业主不满 将免一年物业费
zz.fjsen.com 2014-02-28 09:19: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廖珍妹 张伟华 文/图) “房子买了两年半,开发商迟迟不交房,打破了许多业主的住房计划,现在终于通知交房了,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却只字不提,这房子买得真是闹心。”昨日,永鸿国际城一些业主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0596-2056315反映。 昨日傍晚,永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书面形式回复导报记者,对方表示逾期交房责任不在该公司,为了补偿延期交付带来的不便,该公司决定对业主免除一年的物业费。不过,许多业主表示不愿接受,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赔延期交房违约金。 业主:延期交房 计划都打乱 昨天上午,不少业主聚集在位于漳州市区胜利路与金峰路交界的永鸿三湘城20号楼下,当天是20号楼交房的日子,但是业主们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2011年8月份买的房子,当时房子已封顶。”沈先生说,当时合同上写着交房日期是2013年8月31日,沈先生满心期待着到时房子可以装修作为婚房,他准备和女友结婚用,但没想到,这房子一下子就让他等了两年半,直到前天,他才从20号楼的业主QQ群里听说可以交房了。 “开发商延期也没有及时通知业主,业主到售楼处或者电话咨询,他们都不给予正面回答。”业主张先生说,如今要交房了,但开发商却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只字不提。 质疑:违约赔偿 竟现多种版本 李先生表示,虽然通知交房,但是20号楼天然气管道没有装到户也没装表,开发商赠送面积尚未浇筑水泥,而旁边的臭水沟也没有整治,这些都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我们还发现业主的购房合同竟有多个不同版本,特别是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不一样。”业主李先生对此感到有些恼火与不解。 导报记者看到,业主手中的合同确实都不太一样,其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的约定,有的是“出卖人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0.0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有的则是“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0.01%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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