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2000多个猪头未经检验流入市场

zz.fjsen.com  2014-04-18 08:51:5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4月18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网记者 李万宅)专门收购生猪猪头,再贩卖给他人,自己却不知已构成非法经营罪。2014年4月17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某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50多岁的曾某是漳州石亭镇农民,自2011年3月份开始在芗城区浦南镇一带的私人屠宰点专门收购生猪猪头,贩运到漳州市区古塘村等地贩卖。据统计,至去年6月,曾某共收购了2000多个生猪猪头,总价共计9万元。后来,曾某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去年7月19日被逮捕。

 

  被羁押后的曾某却一头雾水,自己又没贩卖病死猪,怎么就违法犯罪了。按照法律的规定,曾某的行为确已涉嫌犯罪,因为这些生猪猪头都是未经检验的,按照规定是不能私自销售投放到市场的,否则违法金额超过5万元的,将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销售私自屠宰未经检验的生猪猪头,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曾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无前科劣迹、系初犯,被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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