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不少小区物业向通信运营商收费 部门称违规

zz.fjsen.com  2014-05-30 07:36: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部门:收费属违规将协调解决

“物业收取配套费,是违规的。”漳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小龚表示,根据2000年《中国电信条例》规定,小区红线范围内的通信设施应由开发商配套做好,并无偿供给运营商使用。“目前,漳州市有些小区的通信配套较为不规范,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不但向某家通信运营商收取配套费,而且还收取每户80~120元不等的接入费,造成某家通信运营商的垄断,用户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网络,这是不行的。”

针对江滨花园宽带问题,该办公室将尽快协调物业、通信运营商,下阶段,将争取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对开发商和物业的管理。

律师说法:物业收费 运营商可投诉

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林景川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直接向运营商收取相关开户费等费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运营商可以选择向物价部门投诉。

林景川建议,运营商从事住宅小区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时,可以优先与业主委员会而非物业公司签约。若小区交付使用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有关事项,并临时与通信运营商签订协议。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通信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