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江滨花园小区交房超半年 三幢楼却没通宽带

zz.fjsen.com  2014-06-18 09:34:0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物业:

通信运营商应分摊通信设施建设成本

前天下午,海都记者到江滨物业公司江滨花园服务处了解情况。

上述这名负责人说,江滨花园21幢是去年5月交房的,江滨双玺6幢、7幢是去年9月开始交房的,小区内相关通信管线等设施,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并且这部分建设成本没有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即没有纳入房价成本。去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自当年4月1日起,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

但江滨物业上述负责人称,江滨花园21幢,江滨双玺6幢、7幢都是这个规定出台前就建设好的,如果通信运营商要到该小区内开展相关业务,那么相关运营商就要分摊小区内通信相关设施的建设成本。

部门:

物业“拟收费”属违规,将协调

昨天,中国移动公司漳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向海都记者证实了江滨物业拟向他们“收费”一事。这几家运营商因此拒绝到该小区开展宽带等相关业务。

漳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2000年公布施行的《中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有提及,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江滨物业此举违规。该办公室将尽快协调物业、通信运营商,下阶段,将争取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对开发商和物业的管理。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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