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男子雇黑客侵袭他人网络平台 敲诈7万被刑拘

zz.fjsen.com  2014-07-02 08:36: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7月2日讯(本网记者 李万宅 通讯员 真坚 满荣)在网上寻找网络“黑客”,对他人信息平台进行破坏,继而对网络经营人进行敲诈。2014年7月1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90后的陈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0元。

 

    去年2月25日下午,陈某在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家中,雇佣“黑客”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导致漳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棋牌游戏平台不能正常运营,进而联系该游戏网站管理员进行敲诈,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迫同意付给陈某8000元,并当日转账汇入陈某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同年3月22日,陈某在泰国曼谷市采用上述同样方法再次向漳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敲诈。次日,该公司被迫再次向陈某提供的账户转账38000元。4月14日,陈某在泰国曼谷市再次雇用网上黑客对该公司棋牌游戏平台进行破坏,后实施敲诈,公司只好于次日再转账24000元给陈某。

 

    去年6月25日,陈某在厦门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隔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陈某被刑事拘留。7月2日,漳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陈某家属退赔款7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陈某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威胁手段,强行向漳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索取钱财计人民币7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陈某动员并陪同刑拘在逃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属立功,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已将赃款退赔给被害单位,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漳浦男子 网络平台 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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