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
民警在现场勘查
东南网漳州1月9日讯(通讯员 潘潞昕 郑秀敏 王雅端 图/文 本网记者 王亚男)1月7日晚21时08分许,在县道角海线灿坤2号门前十字路口人行横道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吴某被撞伤送医后,于次日凌晨2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肇事车辆却了无踪迹。
台商投资区公安交管大队值班民警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在将伤者送医后,开展侦查工作。“在现场可以看到,只有一滩血迹和少量的黑色大众系列汽车后视镜碎片,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陈警官介绍。据陈警官说,当时现场有几个目击者,都报了案,但没有人看到肇事车辆的车牌号。
后视镜比对
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颜色、品牌等信息,调取事故发生前几分钟事发地附近卡口、红绿灯的电子监控录像进行排查比对。“为了节约时间,我们每排查到一辆可疑车辆都迅速联系车主,直奔车主和车辆所在地进行碎片比对。在排查三个路口、排除三部黑色大众车后,发现一辆黑色大众车有肇事嫌疑。”陈警官说。
办案民警立即联系大众车车主屈某,屈某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他的妹夫陈某,至今未还。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感觉,已经接近肇事嫌疑人了。民警向屈某说明问题严重性,要求其尽快规劝陈某投案自首。
迫于警方压力,陈某于1月8日凌晨12时30分许到到台商公安交管大队接受调查。而在接下来的近3个小时的问讯中,陈某仍抱有侥幸心理,拒不承认撞人逃逸。“他一直说他没有撞人,只是撞到了一些东西而已。”陈警官说,“问讯开展1个多小时后,医院传来行人吴某因伤势过重死亡的消息,使案件进一步升级。我们将事故现场获取的车辆后视镜与黑色大众车进行比对,发现断裂位置正好吻合。”
终于,在众多证据面前,陈某承认自己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事发后因为心里害怕,认为当时是夜晚应该没人看到,心存侥幸心理,就直接开车走了。
目前,肇事者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陈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有期徒刑3-7年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