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交通勤卡 本月已推行
记者从漳州市运管局了解到,从2015年3月1日起,漳州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推行使用公交通勤卡,鼓励机关人员带头乘座公交车,以引导、带动市民公交出行,以实际行动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交通环境。
对于市民“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芗城分局局长谢伟宏认为,这亟须抓好城区与县域通道建设,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公交路网,加快公交站场和停车场建设,推动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而在2013年的漳州市两会上,代表谢伟宏还曾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在漳州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络,以解决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接驳难问题。
漳州市运管局公交科陈科长告诉记者,漳州公交车事业近年来发展步伐加快,目前,漳州共有464部公交车,其中新能源、清洁能源类型公交车达到293部,居全省前列。市区共有42条线路,公交车对接龙海、长泰、南靖、台商投资区等。在陈科长看来,城市慢行系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区道路拥堵,市民也将慢慢转变原有的出行方式,公交车等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要点回放>>>>
涵盖我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属财政供养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70岁以下离退休干部职工。
在漳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龙文、芗城、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圆山新区)等市辖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国有、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
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元
为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乘坐公交车,持卡人所在单位或同级财政根据实际乘车情况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元。
财政供养人员补贴费用由同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非财政供养人员补贴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不进行每月固定充值
公交通勤卡统一由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充值,首月充值60元,不进行每月固定充值。
当卡内余额少于10元时且距上一次充值时间超过30日的,持卡人在第一次刷卡乘车时系统将自动给予充值60元。
市公交集团公司根据每月实际充值金额与财政部门或持卡人所在单位进行结算。
公交通勤卡实行实名登记
公交通勤卡实行实名登记,补贴资金只能用于乘坐市区公交车,不得取现、出售或挪作他用。
首次办理公交通勤卡免收工本费,挂失补办工本费由个人支付,每张20元。持卡人挂失公交通勤卡应持有效证件及单位证明到指定服务网点申请办理,7个工作日后凭回执领取新卡,挂失期间卡内余额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持卡人在市区所有公交车刷卡乘车,享受所在线路优惠计价政策。(记者 郑来珍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