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 普通高中每班不超过54人

zz.fjsen.com  2015-04-01 08:44:02  胡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漳州教育局昨出台意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民办普通高中每班不超54人

东南网4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胡婧)漳州民办学校将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幼儿园每班一般不超过35人,小学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一般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一般不超过54人。

昨日,漳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民办幼儿园、中小学的办学行为作出整体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不得考试选拔。另外,民办学校要使用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教学用书,不随意增减课时、科目。民办幼儿园要消除小学化倾向,不使用幼儿教材和变相教材。

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不得考试

《意见》指出,要将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辖区中小学招生范围统一管理,依照设立审批时确定的办学规模和实际办学条件安排招生计划。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原则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因此,接收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

此外,各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招生、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漳州市直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生的学校,教育局将分别采取行政管理措施,首先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下一年度起减少招生计划100人。而且,还将取消当年学校及校级领导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暂停该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会议、活动,直到整改后方予恢复。若有违法行为,将视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公示费用

坚决禁止乱收

针对收费标准,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收、退费管理。相关费用应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并予公示。要严格按审批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代收代管的费用必须坚持“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营利”的原则,特别注意的是,必须使用经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学校的财务要按规定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学校在招生收费时,要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要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严禁学校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各种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对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学校举办者的责任。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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