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八条措施促商贸流通业 每年投百万改造菜市场

zz.fjsen.com  2015-04-22 08:34:39  沈华铃 张伟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每年投百万元改造菜市场

漳州市出台八条措施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每年将统筹安排200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东南网4月22日讯(海峡导报 沈华铃 张伟华 文/图)新引进“世界5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漳州将一次性补助50万元;每年安排200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保障民生;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菜市场标准化改造。昨日,漳州市政府出台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八条措施,有效期至明年12月31日。

引进世界500强 补助50万

漳州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好招商工作,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补助。同时,鼓励和引导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商贸功能区等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区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

而为了进一步拓宽漳州产品购销渠道,漳州将继续开展“漳州味·国内行”和“漳州味·世界行”系列活动,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水平。同时,支持“漳州味”展示展销中心建设。鼓励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按照采购企业季同比新增漳州产品销售额的5‰比例对我市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大型超市、百货公司和部分批发企业给予奖励。

200万元调节副食品价格

漳州市财政每年将统筹安排200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支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标准化提升,支持基地创品牌拓市场,开展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支持基地灾后重建等项目,保障主要副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另外,漳州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菜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标准化改造,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50万元用于支持社区便利店建设。对列入省重点扶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的,各级财政给予补助。

奖励新增商贸企业

对当年经国家统计局确认为新增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批发、零售贸易企业2万元,住宿、餐饮企业3万元。

三年内退出的,追回奖励资金。对新增限额以上法人批发企业、法人零售企业、法人住宿企业、法人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分别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达标当年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限额以上法人批发企业、法人零售企业、法人住宿企业、法人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分别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达标当年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不过,上述三种扶持奖励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只享受就高一种的扶持政策。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市 八条措施 商贸流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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