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6月5日讯(本网记者 陈志远)为加大漳州市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6月份开始,漳州将执行环保部门全员执法的工作新制度,此举在漳州尚属首次。
新制度采取日常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力求进一步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强化执法,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积极预防环境污染事故,提升全市环境监管能力。
据漳州市环保局局长于晓岩介绍,此举在漳州尚属首次,旨在探索健全“全员执法制度化、监管责任网格化、司法监督实时化、社会参与常态化”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环境执法效能。
据了解,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漳州环保局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环境执法“三不三直”结合
漳州环境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相结合。特别是加大节假日查、夜查和雨天查的频次,切实改变检查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的突然性和有效性,突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今年来,市级挂牌督办共22家,立案查处63件,关闭取缔8家违法企业,限产停产23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件,分别是龙文区李良松电镀加工厂、台商投资区龙海市华宇五金制造有限公司重金属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行政拘留3件,分别是漳浦大洋皮革有限公司、福建彩联陶瓷有限公司、漳州市澳利陶瓷发展有限公司;查封扣押4家,分别是文峰镇文美村皮革厂,南靖县林良英竹丝厂违法、南靖县游钦钟塑料米厂违法排放有害物质,南靖县杨跃龙塑料米场违法排放危险废物。
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提高环保监管能力,漳州以县(市、区)、镇(乡、街道)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 的环境管理资源,依托各地城乡社区网格为细胞单元,逐步建立漳州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按日计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日前,漳州环保部门对平和4家陶瓷企业开出“按日计罚”罚单,4家企业累计被罚98万元。为《环保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开出的首张“按日计罚”罚单。这4家陶瓷企业均位于平和工业园区内黄井工业区。
今年4月,附近群众投诉陶瓷企业存在废气污染。市、县环保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发现4家企业确实存在烟尘、二氧化硫浓度超标,依法对4家企业各处2万元罚款。
但整改期间4家企业无视环保罚单,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仍超标。根据新处罚办法,环保部门决定给予鸿星陶瓷发展有限公司24万元,其余三家均罚款22万元,再加上此前各罚2万,累计处罚98万元。罚款之外,环保部门还责令企业限期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