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GPS管理费扣12分?华安交警大队长称缴费自愿

zz.fjsen.com  2015-08-12 08:44:17  王龙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不交GPS管理费 扣12分?

华安交警大队长称缴费自愿,漳州市物价局称无此收费项目

    

东南网8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文/图)“我们的大货车在其他地方,都不用再交这笔钱,为何到华安县要交?”开车路过漳州华安地界,要交一笔GPS管理费。如果不交,就面临被扣12分的处罚。厦门的Z先生(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字母代替)对华安交警的这种收费行为表示质疑。

华安交警大队吴大队长解释说,缴费是自愿的,可以不交,主要是劝导大货车司机自觉加入“北斗服务监控中心”这个协会。

一方说不交钱就要被扣分,另一方则说是自愿缴费。两种说法,截然不同。对此,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行调查了解。

反映:路过华安 就要交钱

昨日下午,厦门的Z先生反映,5日下午,他的大货车沿着漳华路往华安方向行驶,快到华安县城时,被交警拦下,并要求交300元的“GPS管理费”,如果不交,就要扣12分。“拦我们车的交警姓姚。”Z先生说,被拦下后,姚姓交警拿了他的驾驶证等证件,并问他车子是否交了GPS管理费。“按照GPS管理原则,我的车子是厦门的,只要在厦门交管理费就可以了,我也已经交了(一整年600元),为何到了华安还要交?”

Z先生说,与对方理论了几句后,就被要求将车子开到停车场,对方还称“等你搞清楚了再处理”。“第二天上午,我们赶到交警大队后,他们要求我必须交GPS管理费,要求每台车每个月交100元,而且一次性要交一个季度。不交就不处理。”Z先生说,他只好在华安县旧公安局大楼里一间写着“GPS监控中心”的办公室里,交了300元,拿着收据才到停车场取车。

Z先生提供的收款收据中,显示的是“监管费”(8-10月),盖的章是“漳州市北斗科技工程有限公司”。Z先生回忆说,收钱开发票的人员穿着协警的服装。

回应:自愿缴费 不是强制

这笔所谓的“GPS管理费”到底是啥?昨天下午,华安县交警大队的吴大队长表示,这笔钱是协会收的,而且是司机自愿缴纳的,“这个协会是车辆企业公司成立的,自发组织的。所有进入华安县境内的大货车,必须安装GPS并向我们交警大队报备”。

吴大队长说,目前已经有500多辆车集中起来,由协会自己管理,每辆车每个月交100元的管理费。

吴大队长强调,这笔费用不是强制收取,而是司机自愿交纳,目的就是劝导车辆加入该协会。

那么这笔收费是否合理呢?昨日下午,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的工作人员肯定地回复导报记者,物价局根本就没有这个收费项目,华安县交警大队的这个收费项目也没有向物价部门报备。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以拨打12358投诉。

而漳州市交警支队林副支队长表示,将对此进行调查了解。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GPS管理费  华安交警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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