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实行“三合一”审判 创新生态审判机制

zz.fjsen.com  2016-01-04 13:52:06  苏益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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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漳州1月4日讯(本网记者 苏益纯 通讯员 江英凤)所谓的“三合一”审判即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近年来,漳州市各级法院积极创新生态审判机制,不断推出司法助力生态修复新举措,环境资源审判质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    

今年3月,徐某彬、徐某钦、徐某乾三人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诏安太平镇走马村杨厝墓东溪河段以手扶拖拉机头接上抽砂泵在河道抽砂,造成资源破坏的价值人民币64508元。经法院判定,三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半年到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近一阶段,采砂,乱采的行为比较严重,所以通过这个案件的审判,有效遏制乱采乱挖采砂的这种行为。”诏安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林剑波告诉记者,该案件的审判,对于以后社会上的非法采砂盗砂的行为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这是诏安生态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例生态类修复类案件,但在漳州市并非首例。五年来,漳州法院共审结涉生态资源各类案件1547件。2010年5月,漳州中院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随即推进全市11个基层法院健全生态资源审判机构,扩大受案范围。此外,他们还创新专家陪审员制度,及时指导基层法院从环保、林业、水利、矿产、海洋与渔业等领域挑选具有工程师资历的专家,选任32名为专家陪审员,为生态资源案件审判提供智力支持,促进209件案件顺利审结。

2010年9月,漳州中院还与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建立七个诉前调解室,向外对接互联,改变法院“单打一”格局,形成生态资源司法执法合力,化解生态资源纠纷2136起。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漳州 “三合一”审判 创新 生态审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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