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谣传"偷抢小孩买卖器官" 15人散布谣言被查

zz.fjsen.com  2016-03-17 10:16:19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偷抢小孩买卖器官”?谣言!

福建警方依法处理15名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人

 

东南网3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杨文)近一段时间,莆田、泉州、漳州、龙岩等地有网民在微信、QQ、论坛、贴吧等平台上传播“偷抢小孩,买卖器官”的谣言信息,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恐慌。昨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对外发布消息称,针对这些谣言信息,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要求属地公安机关尽快查清事实,公布真相,消除群众恐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安定。

经缜密侦查,截至目前,我省警方依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15名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查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警方提醒: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是每位人民群众应尽的义务,网络传播要有底线,切勿随意散布传播未经证实可能会造成群众恐慌的消息,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对散布传播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谣言消息将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

湖南案件现场“移花接木”

近期,微信上大量传播有关“仙游枫亭出现抓小孩贩卖器官”的系列帖文,并附视频。经仙游警方查实,仙游县枫亭镇辖区并未发生此类案件。通过警方对该视频进一步查证,该视频系今年1月份湖南衡阳警方破获的系列杀人案现场,微信内传播的“仙游枫亭出现抓小孩贩卖器官”的系列帖文纯属谣言。随后,莆田市警方立即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和驻莆田各媒体发布信息进行辟谣。

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行为,经莆田市警方网安部门侦查,该谣言有4个版本,分别系翁某添、吕某、吕某英、徐某梅、刘某霞、林某凡、严某等7名违法嫌疑人所传。3月14日,莆田警方通过规劝动员和抓捕,7名涉嫌散布谣言的违法嫌疑人全部归案。经审讯,7名违法嫌疑人对自己散布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

3月15日,根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上述7名违法行为人依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认罪态度不同,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至10日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违法行为人吕某因怀孕,根据相关规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福建 谣传 小孩 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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