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鼓励旧厂房改建体育场馆 符合条件的将获财政补助
东南网4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杨宁 白志强 文/图)漳州鼓励利用城区旧厂房、闲置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改建成体育场馆,符合条件的将获财政补助。昨日,漳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八条措施》。未来,漳州的体育场馆建设将重点满足羽毛球、篮球、足球等市民广泛参与的项目。
今年下半年,漳州还将举办两岸四地汽车场地越野挑战赛、环东山岛自行车赛等省级以上大型赛事。

漳州少体校网球场,不少市民来打球
重点建羽毛球篮球足球场馆
漳州将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市级打造1个具有漳州特色的省级体育品牌赛事,各县(市、区)打造1个市级品牌赛事,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扶持。漳州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漳州还将举办两岸四地汽车场地越野挑战赛、环东山岛自行车赛等省级以上大型赛事,集中在下半年举行。
漳州将加快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和健身步道建设,推广三人制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等新型场地设施。鼓励利用城区旧厂房、闲置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改建体育场馆,对符合条件的,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目前,漳州已经在洋老洲附近规划建设小型的笼式足球场。
漳州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漳州市最热门的运动是羽毛球和篮球,而足球也在逐渐兴起。这些场馆的建设,将是接下来的主流方向。
培育体育旅游休闲基地
支持体育中介组织发展,广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赛事推广等中介服务。支持体育学校、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开展各类体育培训活动。
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占比达到42%,培育壮大体育健身休闲组织。
目前,漳州生产的拳击专用人体板、登山绳、棒球及一些健身器材等已成为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中的佼佼者,但目前这一产业还没有成规模发展。漳州对自主创新并取得专利的体育产品项目予以一定的财政补助。
漳州还将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健康养老养生、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建设和培育运动休闲、康体度假、山野户外、民间民俗体育等体育旅游休闲基地。
□运动攻略
漳州市体育局下属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华阳体育馆
周一至周五17:30~21:30
(夏令时间18:00~22:00),
周末8:00~12:00,14:30~18:30;
节日、寒暑假
8:00~12:00,14:30~18:30。
漳州体育场及华阳体育馆室外广场
每天6:00~12:00
15:00~22:00。
漳州体育场塑胶跑道
周一至周五:6:00~8:00,
17:30~19:30(夏令时间18:00~20:00)
周末6:00~10:00,15:00~19:00。
跑步:漳州体育场、少体校体育场、郊野公园运动场、各高校运动场等,全部免费
羽毛球:体训基地、女排腾飞馆、芝山路老体协、华阳体育馆、朝阳羽毛球馆、江滨羽毛球馆、金峰金港羽毛球馆等
网球:芝山路老体协室内馆、少体校网球场、奥林匹克中心、郊野公园网球场
篮球:华阳体育馆、奥林匹格中心、各高校运动场(免费)
足球:各高校运动场(免费)、奥林匹克中心、广电大楼前面足球场
乒乓球:老年大学、芝山路老体协
游泳:洋老洲水上中心(低收费)、旺佳游泳馆、裕佳游泳馆、零伍游泳馆、各小区游泳池(夏季开放)
骑车:漳州市区郊野公园、碧湖公园、荔枝海公园、芝山公园等骑行道,全天候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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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八条措施
日前,市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八条措施出台。漳州市提出,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的规定,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1.一市一品牌一县一赛事
在发展体育服务业方面,漳州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培育体育品牌赛事,落实“一市一品牌,一县一赛事”,市级打造1个具有漳州特色的省级体育品牌赛事,各县(市、区)打造1个市级品牌赛事,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扶持。
2.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
加快完善体育场馆设施上,漳州还将着力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和健身步道建设,推广三人制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等新型场地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3.公共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我市还明确,要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加大开放利用力度,加快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中小学校的体育设施利用课余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向社会开放。
4.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漳州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400万元,并视市级财政情况逐年增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品牌赛事给予扶持。落实国家对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对新办体育服务企业,根据省物价局相关规定给予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闽南日报记者 苏雄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