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宣判两起涉黑案件 最高获刑20年

zz.fjsen.com  2019-12-15 11:40: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5日讯(导报记者王龙祥)前日下午,龙海市检察院通过官微通报了两起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审判结果。

据了解,日前,由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辉、黄某祥、白某彬、郑某生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黑案件。龙海市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辉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祥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202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其余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合计2868000元。

近日,由龙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洪某华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公开宣判。龙海市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或个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洪某华等8人有期徒刑6年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4000元至10000元不等,追缴其违法所得及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此外,龙海检察院还公布了两起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日前,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以被告人黄某兵、郑某顺为首,被告人黄某跃、黄某杰、郑某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以被告人林某洋、林某松为首,被告人陈某发、王某斌、林某佳、谢某荣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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