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物流企业逾期未缴纳罚款,被加处罚款

zz.fjsen.com  2023-11-30 19:35: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1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蓝颖)近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龙文大队主动作为,积极督促漳州某物流企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被执行人缴纳了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和人民币3300元的加处罚款。 

2023年8月29日,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龙文大队执法人员开展企业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漳州蓝田开发区分公司安全学习记录不实,涉嫌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023年10月10日,执法部门对该物流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于十五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00元。

该物流公司将问题整改完毕后,以各种理由推脱缴纳罚款的义务,逾期10余天不缴纳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在本案中,每日加处罚款的金额为300元。

为推动该执行问题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执法人员在加处罚款的同时,采取电话劝诫和上门督促的方式,告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利害关系。通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当事人在拖延了11天之后,一并缴纳了10000元的罚款和3300元的加处罚款,该案顺利结案。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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