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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8月1日起施行

zz.fjsen.com 2013-07-22 17:36   来源:漳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漳州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8月1日起施行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年优待金提高20%

★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本网讯(吴志明)7月20日,笔者从漳州市征兵办获悉,为促进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改善市人才队伍结构。近日,漳州市政府、军分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入伍优待方面明确规定:县(市、区)兵役机关要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体检政审、审批定兵、批准入伍、选择兵种去向“四优先”;大学生返乡应征,予以报销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20%发放;大学生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以下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按以下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当年优待金发放标准的150%、80%、40%、15%增发优待金。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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