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石碑记载百年前一段公案 门丁强买强卖被告到漳州府

zz.fjsen.com  2014-10-28 08:15:26  黄颖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南靖这块残石碑,记载着100多年前的一段公案

门丁强买强卖 官府圩中立碑告诫

东南网10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颖 文/图)门丁强买强卖,扣押火柴船,县官劝敕不听,被民人告到漳州府,于是官府在圩中立石碑告诫此事。日前,南靖县文史工作者发现的一块残碑,记载了100多年前的这段公案。

 

碑刻拓片(缺失一角)

这块残碑被挖出后,存放于南靖县城碧阳宫前大榕树下。碑刻长140厘米,宽70厘米,厚15厘米。碑文的前半部分字迹被人为破坏。南靖县文史工作者江清溪对其进行拓片,并对碑文进行整理。

读尽碑文,原来,石碑藏的秘密还和民国时期南靖的圩市有关。

而作为南靖700多块乡规民约石碑中的一员,这块残碑又是唯一一块告示石碑。继而纵览其他石刻,又有哪些分门别类?

历史留下的这些疑问,听听后人的解答便知。

一段公案

南靖门丁强买强卖 民人上告到漳州府

从整理出的文字看,这块石碑立于同治十二年五月(1873年)。

而慢慢浮出水面的一段公案,说的是永丰司民人贩卖柴火,从山城运至漳州发售,但在近两个月内,却屡遭“门丁李二等督率弓役将柴船截住”,强买强卖,甚至连本钱也不给。尤其是四月初二圩时,门丁李二等督率弓役将米柴船五只,尽行截封,不按定例办事,而是勒令商人每圩“缴火柴三百把”。而这些柴火贩卖有单据、票证,是正规渠道的货物。因此,货主将这事告到县官蒋球处,蒋球也对李二等人“札饬严禁”。哪知李二等人不仅“蔑法不遵”,在随后的十七个圩日里,仍“截封强抽”。民人不忿,告到漳州府。

这块碑被文史工作者命名为“山城圩示禁碑”。碑文开头“署福建漳州府”,应是漳州府所立。因此碑文后半段,还有漳州府用严厉的口气质疑,“该民人既经呈县饬查严禁,该门丁何为敢仍然截封强抽。”如果属实,望南靖县确查,追究到底,并出示严禁。

民国风俗

古代商贸不发达 南靖设31个圩市

南靖县文史工作者江清溪介绍,“门丁”在古代就是给官府看大门的人。以前的山城不大,山城圩就设于如今的中山桥头碧阳宫附近,旧地名叫水阁。农历逢二、七是山城圩的圩日。而永丰司,就是现在的南靖县龙山镇的圩埔、南蔗、蓬莱等村。这一带多山林木材。因此,就有人从这些地方砍柴火来卖。因古代交通不便,山城圩正好位于船场溪旁边,因此,柴火多运到山城圩交易,装船顺着溪水运到漳州,再运到厦门等地。

江清溪介绍,以前商贸不发达,固定的店铺极少,官府在每个乡镇都设立了圩市,进行商贸交易。在固定的圩日,四里八乡的人都来赶圩,买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这时整个圩市热闹非凡,圩日过后,又重归平静。

民国修订的《南靖县志》记载,民国时期,南靖在各个乡镇共设立了31个圩市。当时在圩市上交易的商品,种类较少,大多为糖、米、油、柴、炭、纸等生活必需品。改革开放后,物资丰富,圩市上的商品种类也越来越繁多。圩市的传统,保留至今。不过,在商贸发达的今天,人们购物越来越方便,不少圩市已渐渐没落,赶圩的人越来越少。

告示石碑

成南靖700多块 石刻中的唯一

江清溪说,此前南靖发现不少乡规民约石碑,都是对一个地方乡民的生活习俗作出规定。山城圩示禁碑,是目前南靖发现的石碑中,唯一一块由地方政府对市场管理、集市贸易作出规定的告示石碑。它对后人研究旧时的集市贸易习俗,提供参考。

据了解,目前,南靖全县共发现了700多块石刻,其中碑刻300多块。时间跨度从宋代至民国年间800多年的历史。南靖县前身是南胜县,建置于元代至治二年(1322年),至今已有近700年历史。石刻真实地记载了从南靖建县前到民国期间的这段历史。

目前发现的石刻,包括官府告示、学宫兴建、祠庙修缮、路桥修造、城宇砌筑、水利设施、功德显扬、节烈表彰、完粮公布、纠纷调解等,应有尽有。

福建省文史馆馆长卢美松表示,古时通信阻滞,石刻文字不仅可以广而告之,深入民心,而且历久不磨,垂示永远。人们可以借此察知当时官府行政施为,了解乡村风俗民情。石刻所记,多是国史、方志没有记载的。记载虽然细小,却是地方历史文化、社会民情的真实记录,反映了平民百姓的情感和诉求。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南靖 石碑 记载 百年前 公案 门丁强买强卖 漳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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