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裸照要挟奸淫未成年女生 漳浦一男子获刑八年

zz.fjsen.com  2015-01-14 08:52:07  赖雅红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以裸照要挟 奸淫未成年女生 漳浦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东南网1月14日讯(通讯员 黄文宝 韩魁欢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以裸照要挟,强奸未成年女孩。1月11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八年。

去年12月12日下午5时,邓某找到洪某询问有关前女友的事情,洪某表示她要去学校接表妹陈某(未满14周岁)回家,邓某则主动请缨帮洪某接陈某。说完邓某骑着一辆摩托车去陈某所在的学校接陈某,并将其带至漳浦县绥安镇环城路的一处出租房内。

当晚11时许,邓某逼陈某发短信给她的母亲,打电话给表姐洪某谎称她不想回家。后邓某欲与陈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激烈反抗,便强行脱掉陈某的衣物,并拍下裸照要挟,强奸了陈某。

次日,陈某向警方报案,邓某于当天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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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拍裸照强奸

2013年12月12日16时许,刚过完13岁生日还不到一个月的小林,对母亲林女士说要去学校拿书包。17时许,母亲发现小林还没回家就四处找,但都没找到。直到晚上11点,林女士还是没找到女儿。之后,林女士接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大意是说,让林女士不要找小林,说她冷静几天后自己会回去。林女士回电话过去,此号码已经关机了。

此时的小林正遭受色魔的侵犯。12月13日凌晨,小林被郑某关起来,威胁小林说要用手机拍其裸照传到网上,小林害怕被郑某打,不敢反抗。随后郑某强行脱下小林的衣裤,将其强奸。次日上午10时许,郑某再次强行脱下小林的衣裤,用手机拍下其裸照,并以此进行要挟,后又强行将其奸淫。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裸照 要挟 奸淫 未成年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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