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裸照要挟奸淫未成年女生 漳浦一男子获刑八年
zz.fjsen.com 2015-01-14 08:52:0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回家途中被陌生人骗走 原来,2013年初,郑某经朋友介绍,通过QQ聊天认识了小范。2013年11月底时,小范跟郑某提出分手,郑某都没找到小范,这才想到找小范的朋友小洪打听小范的消息。 12月12日,小林拿到了书包后,让小洪来接她,但是小洪半路接到了郑某的电话,说要打听女友小范的事情,小洪说要去接小林,怕太晚送小林回家家人会担心。郑某不让小洪离开,就说让自己的“小弟”替小洪接小林回家,小洪也就信了。 然而郑某的“小弟”刘某、吴某找到小林后,并没有送她回家,而是用电动车将小林载到县城郊野公园。至当晚11时许,郑某又将小林带到自己的租房内,逼其打电话给小洪并发短信给其母亲说不想回家。 女儿被追问才说出实情 女儿到底出什么事了?直到13日下午,林女士的丈夫才找到了女儿。傍晚时分,林女士追问女儿小林之前为何不回家,小林只说她被一个叫郑某的男子控制并威胁,最后被他用手机强行拍下裸照。随后,小林的父亲找到郑某要求其写保证书不准发裸照。到了12月14日早上,小林父母再次追问女儿,这时小林才将被强奸的实情说出来。得知这个情况后,林女士和丈夫才带着女儿报案。 接到报案后,漳浦县公安局于2013年12月15日立案侦查。经查,现年30岁的郑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销售赃物罪,于2006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2015年1月11日,漳浦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郑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来源:海西晨报 记者 黄旭 通讯员 黄文宝 韩魁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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