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开发区阳光美地小区停车费不按购房合同收?
zz.fjsen.com 2015-04-30 09:11: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龙文蓝田开发区阳光美地小区小区停车费不按购房合同收? 阳光美地小区的临时停车场 东南网4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颖 黄一红 陈青松 戴江海 文/图)市民方先生:我们小区的物业把商业街门口堵起来,要跟业主收取停车费,还不给票。以前的购房合同注明,小区露天车位物业服务费用为30元/月、位,地下车位为50元/月、位,但物业没有按照购房合同规定来收费。 海都邦邦核实:昨日上午,在龙文蓝田开发区阳光美地小区1期,邦邦看到进出口张贴有临时停车收费的告示。业主方先生和其他3名业主介绍,现在小区按照进出次数收费,进出一次,超过30分钟,就要收3元。“我一天多进出几次,一个月不就要交100多元?问保安要票据,他说没有,要找物业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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