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下的水龙头和拖把木棍
东南网4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青松 文/图) 煮一壶好茶,与3名好友一同细品。一个惬意的晚上,却被从天而降的水龙头,给彻底砸了。一同被砸的,还有店门口的遮阳布,和一方茶几角。前晚9点半左右,漳州市区元南花园小区9栋楼下,正在喝茶的食杂店老板郑女士和朋友,被眼前一幕吓了一跳。
“还好没砸到人,不然肯定没命了。”郑女士赶紧报了警。
惊吓:7楼掉下水龙头和1米长木棍
“你看,上面的遮阳布,穿了一个大窟窿。”前晚11时许,在店门口,郑女士抬头,愤愤地指着上方的遮阳棚。她身旁的茶几瓷砖面,被砸破了一角。“‘哐当’一声,水龙头就砸下来了。”郑女士和好友吓得心惊肉跳,“这可是一个铁的水龙头,很重的,要是被砸中,那还有命吗?”随后,楼上又扔下了一截1米多长的木棍。
新桥派出所民警小韩接警后,立即和同事赶到现场。随后,民警从一楼往上,挨家挨户排查,一直查到7楼顶楼一间出租房。“掉下去的水龙头很旧,像是被人刚刚换过的,而7楼住户阳台的洗衣池,就有一个全新的水龙头。”
当时,该住户家,只有一个14岁的小孩小龙(化名)在打扫。经民警询问,小龙才承认,自己打扫时,把家里的旧水龙头、木棍扔下了楼,没考虑后果。小龙是贵州人,2岁时被父母送给一个表亲寄养。他跟着表哥住在漳州,“我没读什么书,不懂什么常识”。
随后,民警严厉批评了小龙高空抛物的行为,分析了其危害性。小龙后怕不已,“还好,我没砸伤人。”小龙的表哥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回来,向郑女士赔礼道歉,并主动承诺赔偿损失。
抱怨:遮阳棚成楼上住户“垃圾桶”
郑女士说,他们这些沿街店面的遮阳棚,已经成了楼上住户的“垃圾桶”。不时,有人从楼上扔东西下来,“垃圾袋、快餐盒、塑料杯、木棍什么都有,还有人扔烟头,一烧就是一个窟窿。”门口的遮阳布她每年至少要换一次,这次被砸破的还是春节前换的。
随后,海都记者查看了周边几个遮阳棚,上面果然堆积了不少生活垃圾。但查不到是谁扔的,众店家也无可奈何。“即使知道,楼上住户不认账,你也没办法,找不到证据啊!”隔壁店家陈先生无奈地摇头。
对此,民警提醒,高空抛物的报警近年越来越多,市民平时需注意,不要随手乱扔东西。“这个危害性很大,如果造成路人受伤或死亡,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肇事者可能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称,民事上,高空抛物受害人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可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该栋建筑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个规定,也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大家都形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