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业主被收水电周转金 事发漳浦聚源东岸小区

zz.fjsen.com  2014-07-03 11:25:1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交房时 业主被收500元水电周转金

事发漳浦县城聚源东岸小区;漳浦县房管局:物业未受委托不能直接收费,责令整改,今退还款项

业主昨向海都记者出示相关协议和周转金票据

东南网7月3日讯(海都记者 肖和勇 林深圳 文/图) 这几天,漳浦县城聚源东岸小区约110套住房开始交房。可40户业主纳闷了:交房时,需向物业缴纳一些费用,其中一项是500元的“水电周转金”。这周转金是干吗用的?业主不得而知。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朱少华称,担心收费时,业主不在家,物业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垫付这笔水电费,所以,向业主提前收取“周转金”,用于定期向供电、自来水部门缴纳相关费用。

昨天下午,漳浦县房管局一工作人员称,一般是当地供电等部门委托物业代收相关水电费用,没有直接向业主收取的。代收相关费用,要征得业主同意,同时应该签订相关协议。已责令物业整改,今天之内把钱退还给业主。

业主:

交房时,冒出两项不明收费

昨天下午,漳浦聚源东岸小区业主林女士,向海都记者展示相关协议和票据。

漳浦县吉祥物业有限公司跟业主签订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当中,涉及收费条款仅是沙土代办、装修垃圾清运及搬运等内容。而在《办理交房手续需缴纳款项及收费说明》当中,出现了每户收取500元“水电周转金”这样的条款。

对此,林女士很不理解。她说,物业只是解释,这笔钱用于小区公共水电费支付“周转”。

业主陈女士也说,物业收取这笔钱,应该先征求业主同意,签一份协议才行。“万一物业中途撤走,我们找谁要回这笔钱?”

此外,业主还反映,物业跟当地一家建材公司“合作”,收取“防盗网预付金”500元。也没解释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大家对防盗网质量也挺担心。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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