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上了信用黑名单 男子耗费八年时间才删除
zz.fjsen.com 2014-09-07 07:05:0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9月7日讯(本网记者 苏益纯 实习生 郭钰婷)这一年来,胡先生饱受困扰,因为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他一直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三番五次向省农村信用联社申请删除记录,却都不被受理。近日,胡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栏目中留言,希望自己的个人信用贷款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信用污点八年未销 2003年6月6日,胡先生在诏安县四都农村信用社梅洲分社贷款了10000元,本应在2004年04月06日之前还清,因为个人原因,他一直拖到2005年才开始还贷。胡先生说,他于2005年1月10日归还本金5000元整,2005年6月30日归还本金2000元整,2006年4月5日归还3000元整,于2006年4月结清贷款,算来至今已有8年。 然而去年,胡先生在向住房公积金办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没有按期还款,在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胡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留下了这样的描述:“2003年06月06日机构‘WJ’发放的10000元(人民币)农户贷款,业务号X,农户联保,5期,按季归还,2004年04月06日到期。已于2006年04月结清。”因为这样一个信用污点,胡先生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年努力终于如愿以偿 这让胡先生非常郁闷,在2013年3月15日正式实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如今距离贷款结清已有8年,为什么自己的信用污点还没有被删除呢? 为此,胡先生分别于2013年9月23日、2014年6月13日、2014年7月2日向福建省农村信用联社提出异议申请,但得到的答复不是不予受理,就是异议正在处理中。后来,他又联系了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却被告知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最终,胡先生找到了中国人民银行诏安县支行,经过支行工作人员多方努力协调,今年的9月5日,省农村信用联社才清除胡先生的“污点”,这下他总算松了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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