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会资本可投资公共事业
漳州将推合作试点,项目包括交通、保障房、供水供电等
东南网3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昨日,导报记者获悉,为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漳州市将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投资金额一般在1亿元以上,一轮合作期限一般为10-30年。
具体项目领域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即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即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停车楼、保障性安居工程、古城保护开发、供水、供电等;社会公用事业项目,即医院、学校(非义务教育类)、养老机构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即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垃圾处理、危废物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
此外,这些领域已建成的项目,也可以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据悉,去年9月份,福建省就公布了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其中,漳州有18项。而漳州市级PPP项目,将由漳州市发改委统一策划,并建立试点项目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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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
东南网3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根据近日印发的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漳州将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减少执法队伍种类。
其中,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执法主体,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减少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海域管理、文化旅游、农林水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同时,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推动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县(市)抓紧向省政府申报开展。
今年,漳州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将建立并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督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另外,今年漳州市还将加强立法调研配合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特别是做好《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和报送工作。同时,加强配合做好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积累立法经验和技术,为漳州市争取成为全省第一批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