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酒后发生交通纠纷 推倒执勤民警获刑

zz.fjsen.com  2015-06-03 07:59:18  黄章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6月3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网记者 黄章富 文/图)与他人发生交通纠纷,不配合民警调查,却推倒民警致其受伤。6月2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戴某犯妨害公务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12月17日凌晨3时30分许,戴某酒后与杨某在芗城区天宝镇蕉芗路与北二号交叉口因交通避让的问题发生纠纷,漳州市公安局天宝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民警蓝某、协警韩某赶到现场。经现场调查后,出警民警蓝某准备将戴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时,戴某拒不配合,并将蓝某推倒在地,致其受伤。

经法医鉴定,民警蓝某右手掌软组织挫伤、右手大拇指末节皮肤挫伤,伴关节活动明显受限,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戴某于2014年12月17日被刑事拘留, 12月30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酒后 交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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