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上线 现市民可网上办理业务

zz.fjsen.com  2015-08-27 12:41:58  王碧云 潘潞昕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了

漳州可以办理交通违法处理、补换牌照等13项业务

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http://fj.122.gov.cn/)近期正式上线。广大市民可通过这一平台,查询交通管理相关信息,便捷办理机动车牌证、驾驶人补换证和驾驶考试预约以及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等交通管理业务。目前,正在完善中的漳州市交通安全网上服务平台,可以办理交通违法处理、补换牌照等13项业务。

【如何注册申请】

注册用户范围: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其中单位用户包括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汽车销售商、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安监部门等政府机关。

注册方式:包括窗口注册和网上注册两种,个人用户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窗口注册或访问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单位用户只能选择窗口注册。

窗口注册地点:目前,漳州的用户可到位于龙文区景山路1号的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二楼的互联网业务处理中心窗口进行注册。

【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注册办理业务限制

互联网注册的用户只能从网上获取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变更联系方式服务。对于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损毁换证、遗失换证、延期等业务,必须在办理“互联网用户转窗口用户注册”业务后才能实现。

(二)窗口注册要求

1、在本地拥有机动车或驾驶证的本地居民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非本地居民,可以进行窗口注册。

2、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属于本地居民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还要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属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属于台湾地区居民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属于华侨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属于外国人的,提供“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提供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窗口注册,提交《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单位用户注册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窗口注册点办理,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填写并提交《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并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交通违法处理须知

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上处理交通违法只针对电子监控记录,现在违法处理需要注册个人用户,同时,用户登录系统后只能处理本人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记录[但重点车辆(营运客运、货运、出租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除外]。该平台处理2014年12月1日(不含)之前发生的不属于规定记分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和2014年12月1日之后发生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

选择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记分大于等于12分的不允许处理。同时,只有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没有异议的,且是本人驾驶的,才能通过“平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果有异议,或非本人驾驶的,则不能通过“平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特别提示:

1、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互联网服务平台驾驶证累记分未及时更新,如您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被记分,请短时间内不要使用该平台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以免超分。

2、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若出现异常情况或超时未能对账的,请勿使用其他互联网交通违法处理平台或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您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以免造成重复缴款。

3、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其他互联网交通违法处理平台已处理并缴款的,不得在该平台处理或缴款。(王碧云 潘潞昕)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互联网 交通安全 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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