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感念朋友借住租房 朋友来客吸毒不劝也犯罪

zz.fjsen.com  2015-12-09 10:35:33  吴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借住租房 来客吸毒不劝也犯罪  

芗城法院:借住人吴某虽没吸毒,没容留他人的主观意愿,却提供吸毒场所  

东南网12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芳 通讯员 真坚 满荣)借住在朋友的租房里,吴某感念王某的救助,所以,平时会招呼王某的朋友。然而,来者是客,却也多是“瘾君子”,一来二去常来住处吸毒。对此,吴某没有制止。也因此,自己住进了班房。吴某不承想,自己不吸毒,没劝阻吸毒者,竟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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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经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3日,芗城区人民法院以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租房人王某、借住人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杨某和詹某因吸毒,已被强制隔离戒毒。  

【案例】  

借住在朋友的租房 来客吸毒他没劝阻  

经查,吴某和王某是朋友,也是平和老乡,又都做水电工作。王某家中有蜜柚生意,手头宽裕,而吴某只接零工,常常入不敷出,为生计发愁。一天,王某听吴某感叹房租眼瞅着又到期,就快无处落脚了。王某便仗义执言,把漳州市芗城区一套出租房让出,免费给吴某住。  

去年11月初,吴某在芗城区冠成国际小区住下了,为表达对王某的感激,吴某会打理房间内的事务。可刚住下,11月26日早上,一个自称姓杨的来客,称是王某的朋友,要找他。  

此后,吴某和王某联系上,王某便交代帮忙接待,不承想,杨某坐下一会儿,毒瘾发作,随手掏出冰毒吸食起来。见状,吴某并未制止。  

第二天上午,王某打来电话交代吴某,朋友詹某也要到此吸毒。哪知道,“瘾君子”杨某也不请自到,吴某都把他们迎入房内,两人吸食了冰毒后离开。杨某和詹某认为吴某人还不错,给他们提供了便利,打算以此为吸毒点,长期过来。  

然而,就在11月28日,经群众举报,公安人员在这套房内,把正在吸食毒品的杨某和詹某,以及吴某抓个正着。  

【说法】  

知情不报,容留他人吸毒也犯罪  

借住在朋友的租房里,看到他人吸毒不劝阻也构成犯罪?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蔡律师称,毒品犯罪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吸毒者虽违法,但给予的是治安处罚,可容留他人吸食,不加以劝阻,就是犯罪,一旦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要负刑事责任。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蔡律师说,吴某虽然当下没有吸毒,也没有容留杨某和詹某吸毒的主观意愿,但却给他们提供了场所,是典型的知情不报。而显然王某也是知情,此案中,知情与否也是关键,譬如房东并不知情,一般房子出租,便视为交付房客要合法使用,所以房东无罪。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主动或被动给吸毒人员提供场所吸毒的,都要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芗城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吴某多次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且为他人提供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吴某均系主犯,应按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容留 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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