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意识薄弱 石灰粉槽罐车驾驶员疏通管道窒息身亡

zz.fjsen.com  2015-12-11 09:31:56  蒲怡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2月11日讯(通讯员 陈汐 满荣 见习记者 蒲怡丹)槽罐车驾驶员刘某运输石灰粉到工厂,因槽罐内管道堵塞,车上的石灰粉无法完全卸完。刘某进入槽罐仓内疏通管道检查,因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幸在槽罐仓内窒息身亡。昨日,赖水顺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了该起案件。 

今年39岁的刘某是河南扶沟县人,三年前来漳州开槽罐车,帮工厂运输石灰粉。11月20日,刘某从三明永安拉了一车石灰粉,用槽罐车运送到漳州市一家烧结厂内。

21日凌晨2点许,刘某到达烧结厂后,开始卸载车上的粉状石灰粉。由于车上卸载石灰粉的管道堵塞,一些残余的石灰粉未能清理完毕,刘某便拿来一个湿毛巾捂住口鼻,打开车内槽罐仓的盖子,自行下到槽罐仓内疏通管道。

过了十分钟后,同行的驾驶员曾某看到刘某一直没有上来,便赶紧向烧结厂车间的值班人员报告,并拨打110、119报警。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发现,刘某倒在槽罐仓内爬梯处。经抢救无效,当场身亡。

刘某家属质疑该烧结厂及石灰厂没有为刘某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且事故发生后,施救措施不力。经赖水顺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昨日,供货方、烧结厂等当事者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刘某家属适当的救助补偿。 

据法律服务工作室赖水顺主任介绍,在该起事件中,当事人刘某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存在违规操作,不听劝阻,在没有采取正确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行下到槽罐仓内操作的情况。由于槽罐仓内缺少氧气,此外石灰粉也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按照常理,应该佩戴防毒面具才能进入槽罐仓内操作。刘某没有意识到这点,所以要承担主要责任。

供货方、烧结厂及车辆所有人等安全意识不高,防范措施不力,管理不严等原因致使该意外死亡案件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责任。该事件教训深刻,企业、公司、单位、个人在事件中应吸取血的教训。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安全意识 石灰粉 槽罐车 管道 窒息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