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百吨王”超限超载 倒查企业从严处罚

zz.fjsen.com  2022-10-26 15:50: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龙文大队在与龙文交警联合治超过程中,查获一辆“百吨王”超限运输车辆。龙文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当场驾驶员的现场口供,“拔出萝卜带出泥”,将责任追溯到该车辆所属的源头企业,对其从严处罚。

10月16日,龙文大队的执法人员与交警在龙文区圣王大道小浦南村路段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时,发现郑某驾驶的闽F-A0***(闽FD***挂)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嫌疑,将其引导至车场称重检测发现,车货总重竟达100.85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51.85吨,超限率105%,且没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已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属于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经执法人员了解,当事司机应龙岩市某联合运输有限公司要求,从漳平装载碎石运往角美。根据过磅单等证据,执法人员锁定该运输公司为超限源头嫌疑单位,并对其开展相关调查,最终该公司承认出于节省运输成本的目的,曾要求该涉事车辆超限运载货物。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超限驾驶员超限超载行为,龙文大队将其移交给交警部门对其进行罚款扣分处罚。

据悉,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查处力度,望广大运输企业及装载源头企业做到合法经营规范装载。(蓝颖)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