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出台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增产增效措施

zz.fjsen.com  2023-09-04 09:21:24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对新入园投产纳规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入驻首年度50%、第二年度30%实际支付租金补助。

●入园后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的园区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省级及以上工业(产业)园区落地,并按投资协议约定如期投产的省级以上重点园区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园区内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及获评“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近日,漳州市出台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增产增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提升漳州市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

当前,园区已经成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企业入园进区优势明显,园区标准厂房整体规划,统一政务服务和管理维护,便于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推进整体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不仅有效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和物流成本,更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市工信局产融科邱长勇科长介绍,长期以来,各地一些企业由于搬迁成本、入园门槛等原因不愿入园进区发展,为破解企业“入园难”的困境,漳州拿出“真金白银”,从新入园减免租金、提高新入园企业奖补额度等方面鼓励帮助企业顺利入园。

新入园,企业即可享受“低租金、高奖补”政策。对新入园投产纳规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入驻首年度50%、第二年度30%实际支付租金补助。与此同时,对新入园且获评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的,在现有奖补资金基础上叠加20%奖励;入园前获评的给予20%的补差奖励。

入园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落地投产。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的园区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级及以上工业(产业)园区落地,并按投资协议约定如期投产的省级以上重点园区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措施》提出,要鼓励园区企业升规纳统、改造升级、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升规纳统方面,对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5万元、25万元奖励。改造升级方面,对实施省、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的入园企业,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园区内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及获评“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方面,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认定的园区内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园区内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最高补助50万元。园区内企业购买云服务,最高补助20万元。绿色发展方面,年节约2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最高奖励800万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生产产品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的园区内企业,每项产品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措施》还就园区发展进行了明确。要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对新增纳入省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且其工业战略性新兴产品年度产值占该企业总产值比重达到90%的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要支持园区企业集群发展,对新获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工信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园区,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属地财政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专项用于培育该特色产业集群的相关活动开支、政策兑现等。(闽南日报记者 廖瑜婷 通讯员 戴淋津)

  • 责任编辑:林永清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