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车逃逸不可为 协同机制有成效

zz.fjsen.com  2025-05-09 14:27: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5月9日讯(通讯员 陈键君)5月7日16时,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圣王大道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一部货运车辆远远停靠,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调查,发现车辆驾驶员已弃车逃离现场且无法取得联系,经现场勘查该车辆很可能涉嫌违法,且车辆违规滞留车道,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现场联系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经多次催告,当事人均拒不到场配合调查。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市交通执法支队立即启动联合协作机制,协调清障车快速抵达现场,依法对该违规车辆实施强制拖离时,该货车驾驶员才出现,并表示愿意接受调查处理。经初步调查,该车涉嫌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市执法支队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执法人员对该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宣贯超限超载的危害及拒不配合执法检查的后果。

法律依据:

《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运输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超过车货总质量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对超过限值的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超过车货总质量限值百分之二十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对超过限值的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

(三)未超过车货总质量限值百分之二十,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对超过限值的部分,可以处每吨二百元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弃车逃避执法不可为,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而且产生的代履行费用也需自行承担,产生严重后果的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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