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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实施意见:本科毕业生参军奖励5000元起

zz.fjsen.com 2013-07-31 11:1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漳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本科毕业生参军 奖励起码5000元

征兵时间调整

由冬季提前到夏秋季,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入伍优待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20%发放。

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当年优待金发放标准的150%、80%、40%、15%增发优待金。

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者,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晨报讯(特派漳州记者 黄小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年优待金提高20%、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昨日,记者从漳州市征兵办获悉,为提高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提升兵员征集质量,改善市人才队伍结构,近日,漳州市政府、军分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明日起开始征兵

今年漳州市征兵时间将由冬季提前到夏秋季,8月1日开始征兵,9月30日结束征兵,通过调整征兵时间,实现征兵工作与学生毕业有机衔接,开通“校门”到“营门”直通车。同时,漳州市政府、军分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该《意见》共六章26条,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漳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以上优待政策。

该实施意见适用于在漳入伍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招收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或在校的大学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或在校的大学生。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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