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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实施意见:本科毕业生参军奖励5000元起

zz.fjsen.com 2013-07-31 11:1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入伍年优待金提高20%

《意见》在入伍优待方面明确规定,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县(市、区)教育、人武部门在新兵入伍3个月内审核确认后,由民政部门发放到位;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20%发放,所需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大学生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以下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按以下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当年优待金发放标准的150%、80%、40%、15%增发优待金。

退役后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意见》还规定,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2年内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5万元-8万元由当地财政按规定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与银行负责办理。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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