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新规
zz.fjsen.com 2026-04-23 07:26:29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印发施行。该规定立足漳州城市发展实际,构建全域统一、科学精细的规划技术管控体系,以规划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 《新规》是在《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的基础上,吸收其他地市优秀管理经验并结合漳州实际制定的全域统一技术准则,覆盖用地分类、建筑容量、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风貌管控、指标计算等全流程规划管理环节。制定《新规》旨在破解规划管控碎片化问题,搭建与城市新发展相适配的精细化技术框架,提升规划管理效能与城市空间品质,响应国家“好房子”建设要求,适配房地产市场发展需求,激发城市发展内生动力。 《新规》适用范围为《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漳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芗城区、龙文区、漳州高新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及龙海区、长泰区城镇建设相对集中区域。漳州市各县城、开发区以及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执行。 《新规》聚焦民生改善与品质提升,核心内容突出“便民、宜居、精细、特色”四大导向—— 在居住品质升级方面,《新规》放宽住宅凸窗限制,取消凸窗不超过所属房间2/3开间的限制,可以按照所处房间开间轴线等宽设置;住宅层高下限由2.9米提高至3.0米;住宅单体平面应合理规划布置空调等设备平台,提供集中或分散放置的可能,并考虑后期设备安装及检修需要,且设备平台应采用隐蔽设计,使建筑外立面更加美观,同时避免噪声或废气扰民;支持“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明确空中花园、共享绿化平台不计容规则,打造宜居“第四代住房”。 在民生配套提质方面,《新规》要求居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与住宅外墙间隔6米以上,推广密闭智能垃圾生态流转屋;根据主城区非机动车保有量和停车需求,《新规》将居住项目的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提高10%,同时为契合漳州市居民出行实际,提高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设计标准,室外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每车位面积按照2.5平方米计算,室内每车位面积按照2.8平方米计算,并规范充电设施布局;鼓励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建设,符合条件的配套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在空间利用优化方面,《新规》鼓励建筑底层架空及连通,进一步明确架空层、风雨连廊、架空走廊的认定和计容规则。一方面是鼓励住宅及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底层架空用作棋牌室、健身房等公共活动空间,提供公服配套服务,此类对外开敞的公共架空空间不计容;另一方面是开敞式风雨连廊、公共建筑间建设的单层架空走廊均不计算容积率、不计算建筑密度;统一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计算规则,严控超高层与建筑面宽,塑造有序城市天际线。 在风貌与安全管控方面,《新规》强化滨江、主干道沿线界面管控,九龙江西溪沿岸新建建筑退让不少于50米;完善建筑退让、间距、日照标准,配套交通、消防、人防、防洪排涝等防灾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新规》明确,施行前已取得土地的项目,容积率按原规定执行,其他指标可按新规落实;土地出让合同或规划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级出台新规定的,遵照执行。 《新规》施行后,2022年版相关实施细则同步废止。(漳州融媒记者 刘婧 通讯员 李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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