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可向辖区外银行贷款

zz.fjsen.com  2015-01-16 11:01:24  朱加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漳州企业可向辖区外银行贷款 可申请周转金

东南网1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加良)企业资金周转有困难,可以向政府求助。昨日,漳州市政府办发布《漳州市工贸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在申请对象方面,增加漳州市企业向辖区外银行借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工贸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的使用范围。为了控制风险,向辖区外银行机构的贷款,单家企业每笔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工贸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资金(以下简称“工贸应急周转资金”),是由漳州市财政局设立,专项用于向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还贷的工贸企业提供的应急周转还贷资金,帮助企业维护银行信用,获得银行融资。

修改后,符合条件的漳州市企业向辖区外银行借款,可以纳入工贸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的使用范围。据了解,去年不少企业提出,他们日常业务往来主要与漳州辖区外银行进行,但由于资金周转一时有困难,也需要使用工贸应急周转金,涉及漳州市辖区外,福州、厦门、泉州等地银行。根据这方面的诉求,修改稿增加了这项内容。

去年,经充实后,工贸应急周转资金由2013年成立时的1亿元,扩充到2亿元。按照《办法》规定,单家企业每次申请的工贸应急周转资金原则上控制在资金总规模的10%以内,每家企业申请的单笔应急周转金最高可达2000万元。而此次修改稿规定,漳州市辖区外银行机构的贷款,单家企业每笔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每回收一笔后再做下一笔业务。

据了解,工贸应急周转金成立以来,运转已经比较成熟。漳州市财政局2014年1月份汇总数据显示,2013年,累计发放应急周转资金超过4.08亿元,帮助24家企业顺利完成还贷续贷。据财政局相关科室介绍,2014年全年,这项资金累计发放的规模更大,估计有20多个亿。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企业资金周转 辖区外银行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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